河南人才招聘网是行业求职/就业/找工作服务品牌,作为本土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为求职者提供郑州人才招聘市场、洛阳人才市场、招聘会、事业单位招聘、教师招聘等
根据《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人收入认定方式的通知》(商公积金委〔2021〕7号)要求,为切实推动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现对借款申请人收入认定办法作出如下规定:
一、区分不同情况据实认定借款人收入
(一)2019年1月1日以前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借款申请人,能够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原则上按照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认定其收入,如其后期未能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按其开始连续足额缴存日期重新认定其缴存时间;
(二)2019年1月1日以后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借款申请人,认定其收入时,除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外,还需提供如下收入证明材料:
1.单位缴存职工,需提供缴存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近一年银行代发工资收入流水;
2.自主缴存人员,需提供近一年个人收入流水(纳入纳税范围的本人银行卡、微信或支付宝等收入流水明细);
3.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基数超过个人所得税纳税起征点的,需提供近一年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年均月收入流水、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取其最低数认定其收入;
(四)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人无法提供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收入流水、纳税证明等材料的,按商丘市上年度职工最低收入标准认定其收入。
二、据实核查借款人真实收入来源
(一)充分利用大数据信息,通过数据共享、部门函询、支付宝、豫事办等渠道核查借款人缴存信息与劳务信息(以下简称信息);
(二)借款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信息不一致的,原则上不受理其公积金借款申请;
(三)借款申请人缴存期间如存在信息不一致情形,则信息不一致期间,所缴纳住房公积金余额及缴存时间不参与贷款额度计算。
(四)特殊情况的处理
1.因国有企业破产(重组、合并等)导致职工信息不一致的,需提供相关材料或证明;
2.劳务派遣单位职工信息不一致的,需提供劳务派遣单位与接受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书面形式明确被派遣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的材料,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需在缴存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备案;
3.中心仅受理在缴存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备案的合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代理缴存职工的公积金贷款申请。
三、加强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
(一)借款人通过虚构、隐瞒事实,变造、伪造证件,提供虚假、无效或不完整的信息、文件、资料或承诺等手段违规获取公积金贷款的,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有权提前终止借款合同,并纳入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黑名单,取消其公积金使用资格5年并按规定报送相关部门,涉嫌犯罪的,中心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借款人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后,无故发生停缴等中心认为可能影响贷款资金安全的行为,中心将视情况严重程度,按《商丘市住房公积金失信惩戒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直至终止借款合同、要求借款人提前结清全部贷款,并纳入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黑名单,取消其公积金使用资格5年并按规定报送相关部门;
(三)缴存单位为他人提供虚假收入证明、劳务关系证明等材料,经中心查实的,纳入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黑名单,取消其单位、法人、主要股东及其公积金业务经办人员公积金使用资格5年,涉嫌违法犯罪的,中心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异地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适用以上规定。
五、本规定自2021年10月25日起执行。
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10月21日
360行任你挑选
分秒必争直达HR
谁看我简历早知道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易职邦人事服务网」公众号完成登录
客服电话:400-765-0056
竭诚为您服务
服务时间08:00-24:00
微信小程序
面试通知
收藏
简历
足迹
微信求职
关注公众号
掌握最新求职动态
小程序
进入小程序
随时随地找工作